教育部、总局、足协联合发布青足联赛组织方案
关于印发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、体育行政部门、足球协会,有关城市教育局、体育行政部门、足球协会:
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,全面落实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和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》有关精神和要求,现将教育部、体育总局、中国足球协会共同研究制定的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。
此《工作方案》的制定,旨在通过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精神,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,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足球人才,实现我国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。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是覆盖面最广、参与人数最多、竞技水平最高、社会影响力最大的青少年足球顶级赛事。
一、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的定位
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是落实《总体方案》和体教融合要求的重要举措,旨在为各年龄段国家队输送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后备人才。赛事面向全体青少年,打破参赛壁垒,兼顾普及与提高,分为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学四个年龄段部分。各类球队,包括体校代表队、学校代表队、俱乐部青训梯队、社会青训机构等均可自由参赛,不设任何参赛限制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能
中青赛的指导单位为教育部、体育总局,主办单位为中国足协。具体赛事办公室设在中国足协,负责竞赛方案制定、竞赛工作组织、规章制度制定和优秀球员选拔等各项工作。赛事办公室成员由教育部、体育总局、中国足协选派,共同负责中青赛的宏观指导、统筹协调、监督管理等职责和任务。
三、竞赛设计基本原则
中青赛的竞赛设计坚持文化教育与专业训练并重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青少年球员。面向全体青少年,充分扩大参与足球的入口数量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安排比赛时间和赛制,推动本地区青少年联赛赛事发展。处理好训练与比赛的关系,不断提升训练质量和参赛质量。强化赛风赛纪,营造风清气正、公平公正的青少年足球竞赛环境。
四、赛制
中青赛根据参赛年龄段设置男、女共十八个组别。全国总决赛是中青赛最高阶段的赛事,参赛球队通过地方预选赛和大区赛产生。地方预选赛应做实,力争3至5年内实现中青赛赛事体系对所辖市的覆盖。
五、奖励机制
中青赛按照不低于其他青少年足球赛事标准,建立荣誉表彰、奖金激励、资格评定、选拔入库等奖励机制体系。设立球队名次奖、球员个人奖等,相应授予奖杯、奖牌。确保奖励结果经得起各方检验,调动更多青少年积极参与,提升赛事吸引力。
六、组织实施要求
各赛事组织方要切实贯彻落实《总体方案》和体教融合要求,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优质比赛环境。地方赛事办公室应使用“足球中国”平台进行赛事组织工作,做好赛事数字化管理。加强活动安全管理,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。各组织单位要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,确保参赛青少年的安全。同时,各赛事组织方应及时跟踪办赛情况,听取意见建议,研究完善《工作方案》。
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赛事组织工作方案》,为推动我国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竞赛工作方案
教育部 体育总局 中国足球协会
2025年4月16日